揭秘成都旅行社的辉煌历程:从1978年到今天的旅游巨头!
想象一下,一家从1978年就起步的旅行社,如今已成为一级国际旅行社,跻身全国百强!资产近2000万元,办公面积超4000平方米,年接待游客32万人次,营业收入高达3亿元。这就是成都旅行社的雄厚实力!
核心亮点
探索成都旅行社的传奇故事
作为国旅集团首批成员,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(L-SC-GJ00015)和四川海外旅游公司(L-SC-GJ0001)源自1978年成立的中国国际旅行社成都分社。它是西南地区旅游业的先驱,专门接待国际游客和港澳台同胞,更是四川省首家拥有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,2003年前独家垄断出境组团权!
经过24年的开拓,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已发展成为行业支柱,连续进入全国百强,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并被列为大型骨干企业。加入PATA(太平洋亚洲旅行协会)和IATA(国际航空运输协会),“中旅资产”和“CITS”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,全球60多个地区注册。2003年联手美国运通,提供全球航空代理和商务旅游服务,现已更名为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。
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(简称四川青旅)隶属于中青旅控股,是国家旅游总局批准的出境游国际社,全国三十强。成立于1981年,1996年升为一类社,1997年成为国际社,2002年获出境资格。连续三年荣获“全省旅游先进单位”,综合指标排名第一,28年来坚持科学管理,优质服务,树立良好信誉。总部下设十多家分社,是省最大旅行社之一,多次获国家旅游局表彰。
四川省康辉国际旅行社
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984年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创立,原为国家旅游局直属企业,后成为首旅集团核心成员,全国四大旅行社之一。2002年起百强前三甲,品牌价值10.03亿元。国内33家分支,境外十余国办事处,形成广泛销售网点。
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,控股股东是中国康辉旅游集团。具有出境旅游和赴台旅游资质。成立于1993年,前身“成都威斯特旅行社”,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制旅行社,被国家旅游局作为改革试点写入教科书。发展迅速,业绩名列前茅,接待游客多,投诉少。提供出境、赴台、入境旅游,以及公务商务接待、差旅管理、商务旅游、奖励旅行、会议展览等服务。2009年获上海世博会指定旅行社资格,四川唯一。下辖国内、出境、入境、商旅会展4个板块,100个营业网络,覆盖成都市和省内各市(州)。
成都旅行社规章制度折叠第一章总则折叠第二章会员第四条 凡是对旅游方面感兴趣,思想品德好,有为集体为学校服务的奉献精神,承认本协会章程、执行本协会决议并按期交纳会费的本校学生,均可参加本协会,经协会同意后即可成为旅游协会的会员。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:1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2、享有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3、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;?4、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和编印的资料、刊物;?5、获得一张精美的旅游社会员卡;6、更加优惠的参加社团的旅游活动;7、有申请退出协会的自由。?义务:1、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2、维护和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合作;3、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;4、积极向协会反映工作情况,提供信息和经验;5、按期交纳会费。?第六条 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,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,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,协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,包括:批评、警告、劝其退出协会。折叠第三章会员大会第十条:会员大会由社团全体成员组成,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。会员大会每学期初举办一次。第十一条:会员大会下设立由会长,副会长,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的常务理事会,负责会员大会的日常工作。第十二条:会员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权责为:(一)行使监督权;(二)制定、修改本章程;(三)讨论和制定工作方针和计划;(四)审议和通过增加或撤销本社团职能机构的权力。(五)对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,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,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,大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,包括:批评、警告、劝其退出协会。折叠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:按照学校《社团联合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本协会经费来源由会员交纳会费,会费定于每学年收费10元;而有关活动学院给予一些经费;经费来源另由其他一些合法途径,如由赞助公司提供等。第十三条:全部经费由本协会办公室财务科管理,即由收纳员及出纳员管理,最后由会长签字许可。做到开支合理,帐目清楚。第十四条: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活动、讲座,以及杂志的购买等支出。不得用于其他私人使用,一旦发现,给予严重惩罚。第十五条:若有特殊情况,如有突出表现,对协会的发展提出有利的意见或建议的会员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给予一定的奖励,并在会员大会上公布。第十六条:年度收支情况,应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查,并向协会报告,在会员大会上公布。折叠第五章社团活动第十七条:协会举办活动必须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,经学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。第十八条协会举办活动、讲座、报告等必须遵循以下规定:协会在开展活动或讲座前进行前期的精心策划,并对各部门进行分工。协会开展活动或邀请有关人员在学校内举办讲座。报告等,在协会内部一致通过,并进行前期的精心策划,对各部门进行分工。协会进行的活动或讲座等需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,得到团委的同意。协会各部门进行前期筹备:宣传部进行有关活动的宣传;组织部进行有关的人员联系;外联部有必要时进行有关赞助经费的事宜;办公室负责其有关工作。活动或讲座等结束后,由组织者向学院团委作活动总结。
参考资料 >
四川国旅简介.citscsc.2024-0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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